山区林业产业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基于就业与收入中介效应的视角

被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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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凡斌 [1 ,2 ,3 ,4 ]
王宁 [3 ]
徐彩瑶 [1 ,2 ,3 ]
机构
[1] 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
[2] 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
[3]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4] 南京林业大学数字林业与绿色发展研究院
关键词
林业产业发展; 收入差距; 中介效应; 浙江省; 山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6.27 [地方林业经济]; F124.7 [国民收入、国民财富];
学科分类号
0201 ; 020105 ; 120302 ;
摘要
协同推进山区林业产业发展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对于国家实施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浙江省山区26县2001—2021年的面板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中介效应模型和门槛模型揭示山区林业产业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结果表明:(1)林业产业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为负,且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的影响存在差异,经济发展水平高于5.953时,林业产业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降低。(2)山区林业产业规模通过就业和收入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负向影响,山区林业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则通过收入效应缩小城乡收入差距。(3)相对于跨越发展县,林业产业发展对生态发展县城乡收入差距的负向影响更大,相对于城镇居民,对农村居民的增收效果更明显,林业产业发展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应严格保护夯实山区林业产业发展资源基础,以科技创新引领山区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山区林业产业迭代升级,以就地就近就业带动山区农村居民增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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