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制度研究

被引:147
作者
高圣平 [1 ]
刘守英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
土地制度; 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初始取得; 物权法;
D O I
10.13708/j.cnki.cn11-2640.2007.02.005
中图分类号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摘要
研究目的:检讨现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制度,为中国相关制度的设计提供建议。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法、法经济学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论:中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过分强调行政审批在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中的作用。基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应当按照他物权取得的基本原理重构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人的地位,并在公示方法上采用占有和登记两种方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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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孙宪忠编著,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