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的证成及法治保障

被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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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红 [1 ]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关键词
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 证成; 法治保障;
D O I
10.14151/j.cnki.jclgxyxb.2022.01.007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D669.6 [中、老年];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1201 ; 1204 ;
摘要
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在我国仍然只是一项新兴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尽管社会对老年群体遭遇的数字鸿沟问题有所关注,并采取了一些对应措施,但国家政策的实施难免伴随着临时性和应急性。因此有必要借助权利话语,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论证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益保障的必要性。老年群体既是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又是新兴的数字难民。为维护老年群体的数字化生活权,应当倡导人本理念、实现数字反哺乳,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实现权利间接入法,并且寻求社会合力,实现老年人数字化生活权益的多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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