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实施对地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基于我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

被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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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上官泽明 [1 ]
牛富荣 [2 ]
机构
[1] 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 山西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
关键词
国家治理; 新《预算法》; 地方财政透明度; 财政信息; 社会公众诉求;
D O I
10.13676/j.cnki.cn36-1030/f.2020.01.003
中图分类号
F812.2 [财政制度与管理体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财政透明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作为"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我国自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对地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究竟如何,是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利用2012—2017年我国大陆31个省级地方政府的面板数据,研究新《预算法》实施对地方财政透明度的影响。研究发现:新《预算法》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地方财政透明度;相对于在沿海省份,新《预算法》在内陆省份的实施更能显著提高地方财政透明度;在提高地方财政透明度的过程中,"自上而下"的新《预算法》实施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公众诉求并未产生协同效应。为此,应当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尽快修订出台新《预算法实施条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继续做好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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