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营商环境生态产生城市高创业活跃度?——基于制度组态的分析

被引: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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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运周 [1 ]
刘秋辰 [1 ]
程建青 [2 ]
机构
[1]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键词
营商环境生态; 制度组态; 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 必要条件分析(NCA); 创业活跃度;
D O I
10.19744/j.cnki.11-1235/f.2020.0143
中图分类号
F27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1202 ; 120202 ;
摘要
创业是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促进区域创业活跃度是创业研究有待回答的重要问题。鉴于中国转型期市场和政府等多元制度逻辑共栖、共生或主导产生了复杂的营商环境背景,本文基于制度组态框架,结合NCA和QCA两种新兴方法,从组态视角分析了我国城市营商环境生态与创业活跃度的关系。研究发现:(1)单个营商环境要素并不构成高创业活跃度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提升政府效率在产生高创业活跃度上发挥着较普适的作用;(2)4种营商环境生态可以产生高创业活跃度,包括政府主导逻辑下人力资源驱动型(掠夺竞争型共栖或主导)、政府主导逻辑下资源与创新驱动型(部分互利型共栖)、政府助力下依托公共服务的金融与创新驱动型(部分互利型共栖)、政府与市场双元逻辑下依托公共服务的金融与创新驱动型(完全互利型共栖或共生),不同环境生态代表着不同城市高创业活跃度的多重实现方式。政府与市场完全互利共栖或共生型城市最多,说明要重视发挥政府与市场"互惠之手"而非替代关系,使政府与市场在相应的生态位相互增强提高环境承载力,从而促进城市创业活跃度。本文也发现了3种营商环境生态会导致非高创业活跃度,它们均呈现出政府逻辑的"掠夺之手"。本文引入制度组态视角,探究营商环境生态要素的耦合对于城市创业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对揭示中国城市高创业活跃度的营商生态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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