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电商平台出口的规模效应与中间品效应——兼论新发展格局下两个市场的利用

被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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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越 [1 ]
洪俊杰 [1 ]
陈泳昌 [2 ]
高恺琳 [1 ]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
关键词
双重电商平台; 新发展格局; 两个市场; 企业出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752.62 [出口贸易]; F724.6 [电子贸易、网上贸易];
学科分类号
020206 ; 1201 ;
摘要
基于Melitz(2003)异质性贸易理论框架,本文构建了研究双重电商平台对企业出口影响的理论模型,并通过整合2002—2016年1688、阿里巴巴国际站以及中国海关数据库中高度细化的微观企业数据,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探究了加入双重电商平台(同时加入1688与阿里巴巴国际站)对企业出口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主要结论是:第一,电商平台的出口效应存在显著的排序特征,表现为加入“双重电商平台>阿里巴巴国际站>1688”的顺序,即同时加入1688和阿里巴巴国际站对企业出口的促进作用最突出,仅加入阿里巴巴国际站次之,相比之下,仅加入1688的促进作用最小。这是现有文献中首次对双重电商平台优势问题的探索性研究。第二,机制分析表明,规模效应和中间品效应是企业参与电商平台影响出口的两大重要渠道。同时,加入双重电商平台的企业凭借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充分利用,所发挥的规模效应和中间品效应显著强于单独加入一个平台的效应。第三,异质性分析表明,位于中西部地区的企业与本土企业借助双重电商平台发挥的出口促进效应更突出。本文从以电商为代表的数字经济视角,为新发展格局下如何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供有益的理论和实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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