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协作框架下算法的规制

被引:27
作者
杜小奇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算法黑箱; 风险社会; 可解释权; 有限监管; 多元协作;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9.12.014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算法在提高决策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算法偏见和算法歧视,算法黑箱的存在使得算法部署者时常以工具中立性为由逃避算法责任,这直接导致了受算法影响的相对人很难获得救济。算法规制的重心应当是对算法不利结果的预防和矫正而非解释算法的输出结果,具体可采取个人、算法部署者和监管机构参与的多元协作规制模式,为个人设置免受算法决策定性的通道,要求算法部署者对算法决策的不利后果实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矫正,督促监管机构进行算法审查并向公众披露信息,以实现推动技术创新和个人权益保护的平衡。
引用
收藏
页码:176 / 190
页数:15
相关论文
共 29 条
[2]   算法偏见及其规制路径研究 [J].
刘友华 .
法学杂志, 2019, 40 (06) :55-66
[4]   算法规制的迭代与革新 [J].
张凌寒 .
法学论坛, 2019, 34 (02) :16-26
[5]   人工智能与算法治理研究 [J].
贾开 .
中国行政管理, 2019, (01) :17-22
[6]   智能算法推荐:工具理性与价值适切——从技术逻辑的人文反思到价值适切的优化之道 [J].
喻国明 ;
耿晓梦 .
全球传媒学刊, 2018, 5 (04) :13-23
[8]   定价算法在网络交易中的反垄断法律规制 [J].
施春风 .
河北法学, 2018, 36 (11) :111-119
[10]   人工智能时代对民法学的新挑战 [J].
王利明 .
东方法学, 2018, (03)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