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对几种典型煤化工过程中的CO排放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科学比较现代煤化工过程的CO排放量。对于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煤基化学品而言,使用单位热值CO排放量作为评价指标并不合适。基于煤基燃料产品和化学品的不同特点,结合我国碳排放强度的控制目标,本文探索采用单位产值CO排放量和单位工业增加值CO排放量作为补充指标,用以比较研究不同现代煤化工过程的低碳水平和碳排放强度。研究结果表明,用不同的指标来衡量比较现代煤化工过程的CO排放量,得到的结果不同。煤制甲醇、煤制二甲醚的吨产品CO排放量虽然较低,分别为3.85t和5.0t,但单位热值CO排放量较高,分别为0.159t/GJ和0.160t/GJ。在80美元/bbl和40美元/bbl的原油价格体系下,煤制天然气和煤制甲醇的单位产值和单位工业增加值CO排放量均高于其他现代煤化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