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与环保部门的权责对称取向

被引:17
作者
张国磊
张新文
机构
[1]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属地管理; 垂直管理; 权责对称; 环保管理体制;
D O 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8.1196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1204 ;
摘要
当前,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以及环境治理困境倒逼环保管理体制改革,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实行垂直管理正是结合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一种应然的理性选择。基于地方政府限权和环保部门放权的分析框架认为,环保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虽然能突破"属地管理"和"双重领导"带来的执法困境,但并不能完全抵制地方政府以其他形式进行合法性行政干预造成的权责不对称。因此,应通过加强"权责匹配"与"执法下沉"协同规避"地方化";突出"责任倒查"与"执法督察"结合强化"行政问责";注重"跨部门合作"与"社会参与"互动实现"协同治理"等方式动态调整地方政府限权与环保部门放权之间的平衡点,进而实现地方政府与环保部门权责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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