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4 条
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立法建议
被引:129
|作者:
李勇
[1
]
机构:
[1]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
关键词:
企业犯罪;
附条件不起诉;
合规计划;
刑事合规;
D O I:
10.19430/j.cnki.3891.2021.02.008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治理和预防企业犯罪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合规计划是预防和治理企业犯罪的最佳方式,已成世界性趋势。我国企业合规计划面临的最大瓶颈是缺乏刑事法激励措施,现有相对不起诉制度难以起到激励作用,急需在立法上增设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构主义系统理论为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奠定了理论基础;认罪认罚从宽与合规从宽具有相通之处,为企业附条件不起诉找到了制度基础;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实践,以及检察机关探索企业犯罪不起诉的经验做法,为立法积累了经验。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立法时机已经到来,可在《刑事诉讼法》第182条之后增加"第一百八十二条之一"和"第一百八十二条之二",对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和考察程序等作出规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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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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