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了一种基于"单位GDP能耗"的碳源量计算方法,该方法充分考虑了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碳排放系数差异,基于该方法对我国大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新疆和西藏自治区)的碳源量进行了研究。同时,以更加精准的数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碳汇量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种综合考虑不同省份碳源量和碳汇量的"减排责任指标"测度方法。基于该指标,提出了"省际间碳排放补偿制度",并对补偿额度、补偿主体和客体、补偿制度运行等进行了研究。最后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不断降低碳排放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为国家和各部门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