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困境与出路

被引:281
作者
丁晓东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
关键词
隐私权益; 个人信息; 私法保护; 消费者保护; 风险规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关于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研究,当前的主流观点采个体主义的立场,将个人信息视为私权的客体,以域外经验为证,认为私法可以有效保护公民的相关隐私权益。实际上,域外的相关法律并未承认个人信息权有对抗不特定第三人的效力;在现代信息社会中,以私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益也常遇到困难。对隐私权益必须进行场景化的理解,个人信息流通具有公共性价值。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目的在于防范相关风险,促进个人信息在具体场景中的合理流通。宜通过"消费者法化",重新激发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活力;同时,采取公法框架进行风险规制,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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