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中罚金刑罪刑均衡立法实证研究

被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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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姬 [1 ]
机构
[1] 湖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单位犯罪; 罚金刑; 等级均衡; 类比均衡; 实证研究;
D O I
10.19430/j.cnki.3891.2018.01.005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立法上单位犯罪中罚金刑的罪刑均衡,不仅包括不同罪名之间,抽象罪量与罚金刑抽象刑量之间的等级均衡;还包括类似罪名之间,责任人罚金刑抽象刑量与个人罚金刑抽象刑量之间的类比均衡。通过对刑法中156个单位犯罪的责任人抽象罚金刑与责任人抽象自由刑进行交叉分析,得出应该将82个单位犯罪中的责任人罚金刑适用方式进行相应更改,将7个单位犯罪中的罚金刑幅度和罚金刑起点降低,以达到等级均衡。通过对144对单位犯罪与相应个人犯罪罚金刑进行类比分析,得出应当在"责任人无罚金刑、个人有罚金刑"的16对罪名中,彻底分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从而保障责任人罚金刑与个人罚金刑达到真正的"类比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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