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变迁的考察——以吴军发等诉刘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为背景

被引:7
作者
王成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 归责原则; 变迁; 侵权行为; 人身损害;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08.07.007
中图分类号
D922.14 [公安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602 ;
摘要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行为应当采二元归责原则。一方面,应当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原则,即在当事人双方有过错的情况下,采过错责任原则归责;另一方面作为补充,在事故的确是由机动车本身的高度危险造成时,采机动车一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让机动车一方承担一定限额的责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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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M].[德]克雷斯蒂安·冯·巴尔(ChristianVonBar)著;张新宝译;.法律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