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rule by law”和“rule of law”的区别

被引:1
作者
李怡婷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Rule of law; Rule by law; 法治; 政府; 人民; 权限;
D O I
10.15880/j.cnki.zsjj.2011.11.057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Rule of law"和"Rule by law"两个词是当代中国对"法治"一词的两种翻译,其内涵有着本质的不同。正确地区分两者关系,不仅对于当今法制与法治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更有助于处理好当今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权限问题,对构建现代民主基础之上的法治社会以及对依法治国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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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M].英国培生教育出版有限公司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
[2]  
元照英美法词典.[M].薛波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
[3]  
效率与公平.[M].万光侠著;.人民出版社.2000,
[4]  
少年中国说.[M].梁启超著;.东方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