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迁具有内在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三者统一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之中。从历史逻辑来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变迁呈现由农村土地小农私有,家庭经营、互助经营和合作经营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又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最后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演进轨迹。从理论逻辑来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变迁是权利配置服务于生产力生产关系适配,服务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服务于社会主义道路。从实践逻辑来看,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变迁有着权利核心—权益核心—权能核心,集权锢农—分权富农—赋权强农,权利封存—权利调整—权利交易三条可循的线索。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变迁趋向可概括为一条主线、两个坚持和三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