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控制权安排——基于云南白药混改的案例研究

被引: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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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红波 [1 ]
张金清 [1 ]
张广婷 [2 ]
机构
[1]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2]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
国有企业; 混合所有制改革; 控制权; 云南白药;
D O I
10.19744/j.cnki.11-1235/f.2019.0142
中图分类号
F426.72 []; F271 [企业体制];
学科分类号
0202 ; 020205 ; 1202 ; 120202 ;
摘要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在于引入非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进行治理结构以及人才机制和管理体制的变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提高国企的资产效率。然而,在国企混改的方案中,控制权如何安排,这是国企和民企都最关注的核心问题。云南白药的混改结果是云南省国资委和民企新华都共同控制上市公司,云南白药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不再保留国有企业的级别和待遇,其经营活动无需政府行政审批,可建立更市场化的决策和治理机制,公司的管理效率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最终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管理层三方利益统一。本案例从研究云南白药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历程入手,探究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为何要混改、和谁混改、是否转让控制权、如何定价、改革后的绩效等核心问题,并对国企改革提出若干针对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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