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政府视角下的京津冀区域执法协同机制研究

被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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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悦丽 [1 ]
机构
[1] 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
关键词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整体政府; 区域行政; 行政执法协同;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行政执法协同是整体政府治理理念的制度实践,它要求不同地域同一政府部门、或同一地域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应避免行政的"碎片化",协调配合执法以实现公共行政目的。执法协同机制建设是区域法治建设的内容,也是当前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中,行政执法协同将发挥引领、规范和推动协同发展的制度功能。能否实现执法协同、执法协同能否坚持法治底线,直接影响到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稳定、有序推进。目前京津冀区域执法协同机制建设还存在诸多困境,原因主要在于整体政府治理理念与行政执法实践的疏离,宜从立法的引领和规范、强化规划(顶层设计)的法定性、执法协同机制的法治化、行政框架协议等方面,探索推进区域执法协同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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